热烈祝贺同耀集团申请注册的商标,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。
为了进一步打造企业良好的品牌形象,公司于2021年07月2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,并在2021年8月13日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。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、于2021年11月6日进入初步审定公告,公告3个月,2022年2月7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为有效注册商标,有效期限十年,核定使用服务项目为第37类。
商标是企业品牌文化的精髓,而企业品牌形象的建立是企业经营核心。此次商标的成功注册,标志着我公司在品牌建设方面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。它必将为今后树立公司更加良好的品牌形象,提升市场竞争力,推动公司健康稳步的向前发展等方面奠定坚实的基础。
